現在電池的用量越來越多,用途越來越廣,針對鈕扣電池,我們該如何正確使用了,接下來由小編為大家做一個講解歸結起來有三點:
1、按照標準的時間和程序充電,即使是前三次也要如此進行;
2、當出現手機電量過低提示時,應該盡量及時開始充電;
3、鋰電池的激活并不需要特別的方法,在手機正常使用中鋰電池會自然激活.如果你執意要用流傳的“前三次12小時長充電激活”方法,實際上也不會有效果.因此,所有追求12小時超長充電和把鋰電池手機用到自動關機的做法,都是錯誤的.如果你以前是按照錯誤的說法做的,請你及時改正,也許為時還不晚.當然,在手機及充電器自身保護和控制電路質量良好的情況下,對鋰電池的保護還是有相當保證的.所以對充電規則的理解才是重點,在某些情況下也是可以做出某種讓步的.比如你發現手機在你夜晚睡覺前必須充電的話,你也可以在睡前開始充電.問題的關鍵在于,你應該知道正確的做法是什么,并且不要刻意按照錯誤的說法去做.
下面我就把一些最容易陷入的誤區澄清一下,并且給出我認為正確的觀點和做法.
誤區一:買回來需要反復充放電三次以便激活電池.除非你買到的是庫存一年以上的產品,否則就不需要這樣做,因為現在的電池電芯在出廠的時候已經經過激活,而電芯在封裝成電池的時候又經過一次相當于激活的檢驗,因此你拿到手的電池,早已是被激活過的了,再做三次充放電過程只是無謂的增加電池的損耗.
誤區二:第一次充電必須充夠12小時.這對于早期那些沒有電池控制電路的鎳氫電池設備是適用的,但對于如今具有智能充放電控制模塊的來說卻是個笑話,當電池充滿之后,充電電流就會被自動切斷,并且在系統顯示為“外接電源”.哪怕你繼續充120個小時,狀態也不會有任何變化了,一般來說,3小時也完全充滿了,剩下的“充電”只是浪費自己的時間.反而是拿到新機器的時候應該先把電量放光再充電.
誤區三:電池需要每月一次徹底充放.對于記憶效應很強的鎳氫電池,這是必須的工作,但對于鋰電池,這個周期卻太頻繁了,鋰電池在理論上是消除記憶效應的,即便有,也已經大大減弱了可忽略不計的程度,如果你使用電池很頻繁,那么你應該將電池放電到比較低(大約10~15%)再充電,但如果放電到連機器都開不了(0~1%),就屬于對鋰電池的有較大損傷的深度放電,一般來說每2個月做一次這樣的操作就可以了.如果你很少使用電池,那么只要每3個月進行一次這樣的操作就可以了.
誤區四:邊充電邊工作,或者充電完成后會繼續使用外接電源會損害主機和電池.這是最為可笑的一個論點.所謂孔穴電子、次充等機理層面的理論性論調,在實際中能得到多少反應呢?電池工業學術界對此的看法首先是不統一的.理論尚且有分歧,如何拿來指導消費者使用的實際?電池的損耗分為正常損耗和傷害性損耗,外接電源使用和邊充電邊使用真正造成的損耗程度,完全在電池正常損耗范圍以內,也就是說,無論有如何系統的理論化維護措施,電池都是會老化的,這就如同多么神奇的化妝品和保養也不能阻止美女變成老太婆,最多只是延緩而已,但表面的粉飾所起到的真正效用究竟能有多少,這絕不是理論所能解釋的——尊重實際使用經驗才是正確和科學的認識觀.也許有人說,唯一避免電池老化的方法是不使用(所以很多人會選擇將電池拿下來),但這樣一來令便攜性失去意義,二來電池即便在封存狀態下,也是隨著時間的延長而自然老化的.電池實際上是一種半易耗品,只要電池為你帶來了足夠的便捷和快樂,我想它們的犧牲才是有價值的.所以,現今已得到普遍認同的電池保養和使用方法觀點如下:
1.應避免完全放電(使用到黑屏斷電)
2.經常對鋰電池充放電、未放盡時充電或使用外接電源、邊充電邊使用,或充電完成后繼續使用外接,均不會對電池造成額外的損耗.
3.長期不使用時,應將鋰電池取出,置于陰涼干燥處.切不要進行冷凍,避免水氣侵蝕.避免放在高溫的汽車內使用.如長時間保存,將電池充到40%后放置
4. 作為筆記本用戶,如果多數時間是使用固定電源,可以取下電池置于陰涼處,但這只是出于對電池如溫度、濕度等環境因素的改善.作為來講,裝有電池的情況下使用外接電源是不會對電池造成額外的傷害.并且出于對便攜和保護電池蓋、金屬觸點的理念,建議不要因為使用外接電源,頻繁拆卸電池.
5. 避免購買備用的鋰電池進行存儲,因為電池即便不使用,其使用壽命也是在自然折損的,因此在電池有限的生存時間內,最大限度地使用才是體現電池價值的,而不是用種種不切實際的理論來折磨自己和用來娛樂.